猎杀野猪还发视频博流量 北京一网红博主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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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张雪泓
本报通讯员 郭晓波
荆棘丛生的密林、训练有素的猎犬、岌岌可危的野猪……这是坐拥30余万粉丝的网红博主发布的在北京山区猎杀野猪的视频。
依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发布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以下简称“三有”名录),野猪已被调整出“三有”名录。那么,猎杀野猪还违法吗?近来,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同不合法打猎案,一网红博主被判承当刑责。
2022年至2023年,司某伙同于某、闫某等人在北京市门头沟区九龙山邻近运用克己扎复合弓和猎犬进行打猎。为获取眼球、获取流量,他们还对打猎进程进行拍照,并配上解说。一年多的时间里,司某一伙连续猎获野猪4只,被猎捕的野猪被司某等人或食用或出售。2023年9月,司某等人在打猎结束搭车回来的途中被民警抄获。
门头沟区法院审理查明,有3只野猪被打猎时均归于“三有”名录中的维护动物,全体价值合计1500元,第四只野猪被打猎时归于北京市重点维护动物,全体价值500元。
法院以为,遭到法令维护的不只有宝贵、濒危野生动物,“三有”动物、区域性维护动物相同也遭到法令维护,未经主管部门答应不合法猎捕,将会遭到法令的制裁。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则,违背打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运用禁用的东西、办法,到达情节严重的程度,也会构成不合法打猎罪。尽管野猪已被调整出“三有”名录,但仍归于北京市重点维护野生动物。北京市全年、全域制止捕猎,运用禁用的东西打猎野猪仍会涉嫌刑事犯罪。
法院终究以不合法打猎罪判定司某有期徒刑六个月;闫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于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来历: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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